中南民族大学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校内C-2021-011)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19   浏览次数: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南民族大学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开展采购业务管理办法》(民大发〔201928号)规定,中南民族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现拟择优遴选不多于15采购代理机构,为中南民族大学提供采购代理服务。本次遴选入围的供应商最长服务有效期为2年。现邀请有意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本项目遴选。  

二、供应商资质

1.采购代理机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站进行网上登记,从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 3 年及以上,具有高校(限部属、省属)政府采购代理业绩。

3.近三年内(本项目招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受到政府采购及招标投标活动的各级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5.被遴选的代理机构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5.1在武汉市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具备开展采购代理业务所需的评审条件和设施;

5.2能够有效保守工作秘密,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5.3如为目前已获得中南民族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入库资格,但为校方连续提供采购代理服务不超过4年的代理机构(计算时间截至2021630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71990020217231700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有兴趣的供应商请发送报名表(见附件1)、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的彩色扫描文档(加盖鲜章)至邮箱:7623960@qq.com。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后,可获得采购文件电子文档。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送达地点:中南民族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4号楼223室)

2.送达截止时间:2021 730 9 时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疫情防控期间因校外车辆及人员无预约不得进入校园,仅接受可进入校园的快递方式寄送纸质响应文件,请供应商务必提前做好安排,快递文件之前务必与快递员确认可送入校园。快递接收人:丁老师;电话:027-67843139

五、遴选地点及时间

1.遴选地点:中南民族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4-215开标室

2.遴选时间:2021 7 30 9 时整(北京时间)。 采购代理机构代表不需前来现场

六、遴选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话:67842109

 

中南民族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

 2021 7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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